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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13)

2017-06-20 10:36:56BUTI_SUN


  (五)严格借读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借读生,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所有借读学生必须报市、区县教育局审批。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六)所有学生按学校建制编班。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四独立一分离”的原则办学,独立招生,独立教育教学管理,录取的学生不得与公办学校学生混合编班。

  (七)统一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九、严肃纪律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力度,区县招生领导小组要认真细致做好招生的各项组织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保证招生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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