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站 中考网-全国站

西安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12)

2017-06-20 10:36:56BUTI_SUN



  (六)各区县教育部门在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名册及按照与相应部门约定的数据格式形式的电子版提供同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

  八、结果管理

  (一)录取结果统一管理。全市所有学校录取结果由市中招办统一管理,四区三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要按时报市中招办审批,同时归入全市录取库。

  (二)录取结果统一公布。全市所有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城六区由市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各类计划的录取数),四区三县录取结果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市中招办和各区县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按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包括:准考证号、姓名、录取类别(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子女生、宏志班、珍珠班、远通爱心班、师范生源基地班、自强班等)。

  (四)建立统一标准学籍库。各高中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热点策划 更多
进入热点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