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3)
(五)对参加考试学校的要求
1.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宣传工作,在自愿参保的原则下,学校要提醒未投保“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生在考试前投保相应意外险种。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3.提前核对考生的姓名、考生号(考生号为考生中考考生号,以市招考办提供的数据为准,每生一号,不得重复和遗漏);做好考试网上报名(200米分组、选考项目)、成绩登记卡打印核对、粘贴照片(近期一寸彩照)、盖章等工作。
4.协助病、残学生办理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5.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各校必须由一名主管校领导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考前(4月15日前)将参加各选考科目考试的人数进行认真统计,上报考区,以便统一安排。
6.参加考试时,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依时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考试结束一小时后领取全校考生考试成绩。
8.做好考生收费工作,并按规定上缴到市招考办。
9.学校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10.对必考科目,各考区(或各学校)要依据上报信息将考生进行分班、编组,并制作成电子文档和考试秩序册。
11.学校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不得宴请监考人员。
(六)对考生的要求
1. 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2. 凡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缓考手续。
3. 考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否则后果自负。考生如选考800米、1000米,需出具区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及心电图检验表,由学校统一上交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报名考试,否则需重选其它选考项目。
4. 考试前,要校对自己的考生号等考试信息。考试时,自备钉鞋,整队进场,听候监考人员分组检录。
5. 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由学校统一带进场考试;考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 考试完毕必须核对成绩并签名确认,如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监考组长反映。
7. 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在考场内不得打闹、嬉戏。
8. 考试完毕必须尽快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纠缠监考人员查问成绩。
9. 有礼貌,尊重监考人员,服从裁判。
10.如发现监考人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书面向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
(七)监考人员的组成及职责
1.各区考试监考人员由各区教育局统一抽调,市局直属学校监考人员由市招考办和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统一抽调,各考区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纪检2人、考务2人、监考员不得少于80人(其中市派技术监督2人和市派监考人员30人)。
2.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知相关纪律及考试规则,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一视同仁,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参加市或区组织的培训学习之后签订承诺书。
3.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4.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佩证上岗。
5.考试负责人要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并在每场开考前监考人员随机轮换。监考人员对考生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
6.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检录员提前30分钟),工作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带通讯工具。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7.考务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与参加考试的学校联系,收齐该校全部考生成绩登记卡。考务人员对缺考、缓考学生进行登记,并做好分道、分项等工作。检录长召集考生在指定地点集合,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8.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9.每项考试完成后,监考员应当场宣布成绩,同时,记录成绩的监考员复读确认成绩,并要求考生在成绩登记卡上确认签名。
10.登记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监考人员应会同市派监督员或主考(副主考)用红色笔进行更正,并签上更正人姓名。
11.每个学校考试完毕后,考务人员应将考生成绩登记卡按班检查无误后,装袋密封交考区保管。本考区考试完毕,考务人员应立即将考生成绩登记表一起送市招考办保存。
12.成绩复核: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由考生提出申请,学校统一将申请复核考生名单汇总,在本校考试结束三天内,由市招考办、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会同局纪检部门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