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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4)

2013-03-12 09:54:17佚名

  七、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各考区的主考及纪检人员要严格把好监考纪律关,市招考办和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可对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或复查,一经发现问题可令其停考或重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中,如发现不尽责的监考人员,将予以警告或取消监考资格。

  (四)各考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标准就餐,各考场不得宴请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学校和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监考人员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得收取任何学校和个人馈赠的钱物。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校和个人根据违纪情节进行相关处理。

  八、收费及其他

  (一)根据粤价函〔2001〕213号和粤教体函〔2010〕5号的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每科每人收费10元,2013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按每生必考科和选考科两科、每科10元共20元进行收费,以上费用与中考报考费一同收取。按照“以考养考”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其中5元上缴市教育局,用于考试成绩管理系统的更新升级、体育成绩处理中心的管理维护、数据统计分析、考试指南编写及印刷、条形码制作、成绩登记卡袋制作、考试前培训工作和考试成绩复核等,其他由各考区用于组织考试(监考人员的劳务开支、食宿、成绩录入、交通费和考区有关工作人员的补贴以及考场的场地、器材等经费支出)。各校于4月15日前将报考费交财政指定的银行帐户,各考区按要求安排使用报考费,不足部分由区教育局申请专项考试经费解决。

  (二)各考区应按程序由电脑统一汇总处理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并将成绩登记卡及考试成绩汇总表存入电子文档。

  (三)各考区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5日前交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四)2013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考试指南、考试场地和器材标准、有关通知、体尖生和成绩公示等相关文件在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szxtl.org/)。

  附件:1.深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2.深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身体异常学生择考标准

  3.深圳市具备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场地条件的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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