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2)
六、组织工作及要求
(一)成立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管领导、市招考办、德育与体卫艺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工委办负责人及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主管领导组成。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考试办法、收费标准;检查、指导、监督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根据粤教体函〔2012〕89号文件,确定考试科目、时间,制定方案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指南》。
3. 审批体育尖子,残疾(由市残联审核)、重大疾病、身体发育异常及缓考学生资格。
4. 组建全市监考队伍,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5.成立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场地、设备、器材检查小组,对各考区考场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6.根据各区、市直属学校实际参加体育考试的人数,审定各区及市直属学校考试的日程。
7.落实考试收费、考号、报名、校对、成绩录入、成绩发布等工作。
8.对各学校、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
9.对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三)考区和考场的设定及要求
1.全市设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市局直属学校等11个考区,原则上各考区设1至2个考场。
2.各考区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3.各考区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田径运动会电动计时设备。
4.各考区要认真做好本考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的考试日程安排,并组织好各校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必须在一天内完成,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而需停考的,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可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组及有关学校。
5.考场应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且利于封闭、靠近大部分参考学校。各考区选定考场后于4月15日前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
6.各考区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7.各区负责安排本辖区考生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报名、考试,并负责接受本辖区具有深圳户籍但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升学体育考试报名、考试。
8.各区负责安排监考人员的食宿;监考人员工作补贴参照2012年我市中招体育考试规定的标准执行。
9.各考区要与市招考办、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四)考场的规定及要求
1.考场所在学校的校级领导负责落实考场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特别注意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考场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裁判和工作人员休息室,设考试区、候考区及专门的准备活动区域。
3.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场规定、考生须知和投诉电话。
4.考场内要设医务点和茶水供应点,配备救护车辆,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
5.考场实行全封闭,除主考、纪检、监考人员、当场考生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区主考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6.考场所在的学校要配备相应专线网络(或无线专用网络),配备电脑和打印设备,以便现场录入考生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