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市区中招工作实施办法(2)
(二)有关说明
1.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填报资格。填报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以及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志愿前,考生须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填报本校附属中学,须由附属中学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提前将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填报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可以填写2个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2.填报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录取后按照统招生(不含特长生)、指标到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分别安排到3所学校学习。填报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必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3.合肥一中与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六中与合肥十七中、合肥润安公学,合肥八中与合肥二十八中、合肥三十五中、合肥八一学校,合肥九中与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分别结成共建对子,举办共建实验班。民办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合肥八一学校、合肥润安公学招收的共建实验班学生学费,按照公办市示范高中学费标准执行。
4.填报合肥二中、庐阳高中第四批次艺术特色班和庐阳高中第四批次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非艺体生,下同)的90%;填报一般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填报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体育成绩不得低于该学科满分的90%(中考体育免考考生不得填报体育特色班)。有关学校外语实验班录取条件、艺术特色班专业考核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公布实施。
5.中科大附中属于高校办学,主要面向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社会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详细咨询录取等有关事宜。
6.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网上填报志愿,打印确认并签字。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四、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
(一)普通高中
1.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普通高中特色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及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的考生须达到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3.录取方法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及英语口语考试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录取,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