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市区中招工作实施办法
合肥市市区2017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市区2017年中招工作,根据《合肥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
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17届、2016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17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与市区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市市区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市区招生计划为20730人,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三、志愿设置及说明
(一)志愿设置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3+2”高职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5个批次。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其他均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分数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二中等11所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A、B、C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实验班招生。设A、B、C3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A、B、C3个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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