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德关于做好中考中招有关工作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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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高录取工作
1.普通高中学校批次投档控制线的设定:在符合投档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批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数(扣除自主招生数后)的1∶1.02划定“录取总分”控制线。
2.对于县域内定向生计划数无法完成的县(市、区),要对定向生进行降分录取,若经降分录取后,仍无法完成计划的县域,要将定向生计划数转入统招生计划的,必须报我局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定向招生录取其余事项参照《关于2019年部分达标高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的通知》(宁教中〔2019〕6号)执行。
3.省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办达标高中不招收往届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县域内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4.2021年开始八年级学生增设生物实验操作测试项目,实验操作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纳入中招对实验测试的录取投档要求。
关于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其他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工作的通知》(宁教中〔2018〕4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9〕9号)执行。
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办法
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投档结束后,未被投档的考生,按批次投档职业院校。
(一)师范类五年制高职院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含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招生对象条件
师范类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对象为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且专业考试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投档要求
师范类五年制高职院校实行提前批录取,最低投档控制线按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下60分划定。
3.录取办法
根据师范类五年制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最低投档控制线上,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按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办法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