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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衡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

2019-02-27 15:54:24中考网编辑

  二、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办学能力、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组织执行。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的地方,要调整计划安排,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继续取消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计划。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意向应及时上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下达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省厅有关规定编班,严格控制班额(55人以内)。

  三、加强招生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和招生宣传工作。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为考生和学校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教育信息网、《招生指南》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初中学校要将《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示》发放并张贴到每一个初中毕业班,要将《衡阳市职业院校报考指南》发放到每一个初中学生手里。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一律在5月1日以后启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职成科指导下进行。所有学校通过各类媒体等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各招生学校不得私自到各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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