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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3)

2017-06-20 10:36:56BUTI_SUN


  (一)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

  考生考籍档案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建。

  (二)考生学籍档案(纸质,包括初中阶段学籍管理相关表册和综合评价报告单、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等),由初中学校汇集装袋保管。

  (三)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未录取的考生学籍档案在毕业学校留存。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组织

  全市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城六区与四区三县同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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