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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2)

2017-06-20 10:36:56BUTI_SUN


  第一批次:考生可在城六区所辖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中任意选报3所学校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一批次志愿。

  第二批次:考生还须在城六区所属的非省级标准化高中,任意选报2所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二批次志愿。

  考生在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

  (三)城六区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的相关规定:

  1.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资格:在生源学校取得正式学籍3年,且初一、初二、初三连续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

  2.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意愿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3. 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收费执行市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

  4. 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大学附中须将经大学纪检和人事部门审查确认的,参加本年度中考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名单(含准考证号、姓名、父母情况)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公示。

  (四)四区三县根据市教育局中招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规定,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各区县志愿填报规定随本区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

  考生填报志愿前区县要公布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在本区县有招生生源计划的城六区学校的生源计划也同时公布,本区县考生均可报考。

  (五)选报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

  (六)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投诉。凡违规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生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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