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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扎实有效推进中考改革进程(3)

2017-02-14 09:37:09中考网编辑


  5.给地方改革“留白”

  本轮改革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重大改革先行试点,逐步总结推广。尊重地方差异,因地制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实践。

  在操作细节上,除了语文、数学、外语统一作为考试科目外,允许试点地区确定其他纳入录取的计分科目,并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意见》还专门提出,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链接】新中考改革的地方探索

  山东:山东潍坊市从2004年在高密市进行中考改革试点,2006年在全市推开。改革包括高中升学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合二为一,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各学科成绩等级实行组合录取等多项内容。

  浙江:2015年3月,浙江嘉兴市启动新一轮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改革提出统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查)科目和要求;降低考试科目的满分值,并将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纳入升学考试总分;以多元招生为模式,减少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湖南:2006年,长沙市率先开展中考制度改革,改变一直使用的分数制,推行等第制,即中考成绩不再以分数形式呈现,而是以A、B、C、D、E五个等第形式呈现。在实施等级制的同时,有单科成绩位于前千分之一的学生,可以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与此同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将评价结果与高中录取挂钩。

  北京:2016年4月,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北京市新中考改革方案。考试实行“3+3”模式,除数学、语文、外语为必选科目外,考生可从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学)五门中选择三科参加考试,且必须至少选择一门理科科目(物理、生物、化学),总分为580分。北京新方案将于2018年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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