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文件|2017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6)
2017-05-19 11:57:19北风之
3.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和郑州七十四中(新升入一批)。
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十中、郑州十四中、郑州十八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扶轮外国语学校、郑大一附中、郑大二附中、郑州轻院附中、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郑州五十三中和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普高班)。
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民办普通高中。
五、分配生的录取
(一)接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州七十四中(今年郑东新区外国语仍未有分配生名额)。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二)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
(三)分配生资格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