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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市阎良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安排

2016-08-23 13:06:24中考网整理

  为全面做好我区2016年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初中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初中新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全区2016年小学毕业生和手续齐全的非阎良城区户籍外来进城务工和创业人员子女及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

  二、学区范围

  学区说明:户籍在我区振兴派出所、北屯派出所、新兴派出所、关山派出所和武屯派出所的小学毕业生,以及阎良区以外户籍非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子女,受阎良城区学位数量的限制,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或学区接受初中教育。阎良城区户籍是指户口在我区胜利路派出所、凌云路派出所和阎良派出所。

  我区2016年初中学区范围划分如下:

  西飞二中:在公园街以西、铁路以南居住且具有阎良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六三○中学:在公园街以东、铁路以南居住且具有阎良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胜利街以东居住的符合政策的非阎良城区户籍(外来)人员子女;新兴街道办官路村、万南村张大夫组的小学毕业生。

  胜利街以西居住的符合政策的非阎良城区户籍(外来)人员子女和铁道以北、凤凰街办辖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六三〇中学、振兴初中选择上学。

  振兴初中:振兴街道办各村。

  北屯初中:北屯街道办各村。

  武屯初中:武屯镇各村;新兴街道办邰家村、井家村、屈家村、万南村(张大夫组除外)。

  康桥初中:关山镇康桥片各村(除刘家村);新兴街道办咀子村、新牛村、水北村。

  关山初中:关山镇关山片各村(含刘家村)。

  三、入学程序及时间安排

  入学程序为政策宣传、学区学校登记、领取入学通知书和入学注册四个步骤。

  (一)政策宣传。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发放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时间安排为5月20日至31日。

  (二)学区学校登记。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其家长凭规定的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进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后果自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登记者,由家长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缓登记时间。审查不合格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我区2016年初中学区范围,到学区对应的初中重新审查登记。

  1.城区初中登记时间:6月11日至13日为阎良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学区学校登记;6月18至20日为非阎良城区外来人员子女到学区学校登记。

  2.镇街初中登记时间:6月11日至20日,具体时间由镇街初中安排,辖区小学公告家长。

  (三)领取《入学通知书》。学校审查家长所提供的证件,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为7月5日至7日。(由初中通知到相关小学)

  (四)入学注册。学生凭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注册手续,9月1日正式上课。

  四、预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所提供证件以2016年5月31日以前办理为准)

  小学毕业生登记时,依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6〕26号)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一)阎良户籍适龄儿童登记时,需提供:

  1.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2.全家户口本、学生父母身份证

  阎良城区户籍(阎良派出所、胜利路派出所、凌云路派出所)的小学毕业生,其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本首页地址不符,要求在实际居住地就学的,在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学位许可的情况下,除提供以上证件外,需持房产的相关证明(即可以证明家庭实际居住住址且房产所有权为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居住地学校审核后办理登记手续。

  (二)户籍不在阎良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登记时,应提供:

  1.全家户口本、学生父母身份证

  2.公安部门下发的父母双方在阎居住证或有效房产证明

  3.学生父母在阎良区的务工就业证明

  (1)打工:务工就业证或打工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制式劳务合同及近半年工资证明(加盖务工单位财务章)

  (2)开店:所开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半年的税务发票或免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4.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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