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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安中考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实施方案 (3)

2015-03-11 15:41:08顾雨

  (三)考务人员

  考点按以下要求安排考务人员:

  1.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

  2.每考场设监考员两名;

  3.每考点设技术人员两名,由考点学校负责信息技术装备的人员担任,负责机房内的技术工作。

  以上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掌握考核程序和要求。

  (四)考核实施

  1.考前1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监考员清点考生人数、核对准考证及照片后,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上相关栏目。

  2.在考核过程中,监考员应严格执考,如出现考生违规违纪情况,必须立即制止并将违规事实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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