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站 中考网-全国站

2015西安中考体育考试实施细则(4)

2015-03-11 14:55:02顾雨

  四、考务规定及要求

  (一)考务机构

  每个区县设置唯一的一个考务机构,负责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务机构设主考1人,由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副主考1-2人,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主任、副主任担任(职责见附件5)。考务机构下设考评组、医务安保组和成绩信息管理组。

  1.考评组职责:设定考试程序;按考试项目要求规范布置考试场地、严格检查考试器材及设施;对考评员进行合理的岗位分工和扎实的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各项目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考务问题;裁决和制止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考评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体育教师担任。

  考评组下设检录小组和考试小组,其职责分别为:

  (1)检录小组:检查考生着装是否符合规定;督促考生做好准备活动;对待考考生按要求进行检录分组(分组必须按照每组同班级、同性别、同项目的原则进行);按工作流程将检录过的考生列队带入考试场地。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热点策划 更多
进入热点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