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报名条件
2013-02-20 15:30:46佚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西安市正式户籍(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⑵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⑷非我市户籍且不符合附录3政策规定者。(详见手册附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