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初中毕业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2)
2013-03-22 10:05:00武汉中考网
二、特长生资格认定办法
(一)免试对象
初中学段内参加市艺术小人才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初中学段内参加2011年市教育局与武汉地铁集团联合举办“把武汉画在地铁里”中小学生优秀绘画作品征集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初中学段内参加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5名,集体项目(田径)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免于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直接获得特长生资格。
(二)测试认定
参加测试认定条件:在初中学段内,未获市级奖项,但获得区级比赛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奖)及区级田径运动会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的队员,志愿报考特色高中相应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者方能取得特长生资格。
三、免试认定手续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在本校或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站)申请免试并填写免试登记表。4月11日前各区将免试生登记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备案,过期未办理免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