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太原市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工作实施方案(4)
2.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管理,并填写《工作人员登记表》、《操作人员登记表》。考试前必须对考务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期间持证上岗,严肃考场纪律。同时,考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⑴严禁无证上岗;
⑵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
⑶严禁擅自离岗、串岗;
⑷严禁故意损坏考试仪器;
⑸严禁徇私舞弊。
3.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对违规考生按作弊论处,并视情节严重直至取消考试资格。对涉及到的有关工作人员立即取消其考务工作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三)加强监督,公开公正
1.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全员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各考点要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接待处、公示栏和举报箱。考试期间,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派工作人员组成考务监督组赴各考点,严格按照考试操作规程对考试过程进行强化监督。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组成的考务监督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体育考试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确保体育考试阳光、透明。各县(市、区)体育考试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四)细化管理,确保安全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考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考试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障和服务保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不能走过场。
2.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将《考生家长通知书》和《体育考试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并组织考生在考试前认真观看《体育考试流程及规则》光盘,使学生及家长充分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意义,掌握体育考试的规则、方法和要求。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由家长在《考生家长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在体育考试前交回就读学校备案(往届生及外地返并考生须在考试前到相应县(市、区)教育局领取《体育考试宣传手册》,仔细阅读《考生家长通知书》并签字确认后,交回相应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同时,要提醒考生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考生体质健康调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将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实向学校告知,不能谎报和隐瞒相关病情。对心肺功能不良或患有先天遗传性疾病等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坚决实行免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因故意隐瞒病情、未如实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由考生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3.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学校签订《体育考试安全责任书》,健全安全防患措施,落实责任。考试期间,各学校必须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组织考生集体到考场参加考试,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如需租用车辆,必须租用手续齐全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的车辆。同时,各考点要加强医疗救护措施,至少配备两名专业医护人员(内科、外科)和救护车,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为保证体育考试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考务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发生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伤害事故。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总结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考试结束后于6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太原市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市教育局体卫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