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意见(2)
4.考试办法
(1)文化课考试办法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闭卷考试。文科综合中的“历史”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携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外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办法进行。开始播放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上午8∶30,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只播放一次。各考点要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和播放设备的试运行工作,必须确保全部考场内所有考生都能清晰地听到播放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照考试要求在专用扫描答题卡上填写(涂)答题内容,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写(涂)扫描答题卡的训练工作,确保每一名考生都能熟练掌握扫描答题卡的填写(涂)办法。
考试过程中禁止携带使用计算器。
(2)体育考试办法
太原市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初中学业考试(体育部分)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教体字〔2016〕1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2016年初中学业考试(体育部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教体字〔2016〕4号)文件要求执行。
(3)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办法
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教办字〔2016〕6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考查
1.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工作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的通知(并教基函〔2016〕12号)文件要求执行。
2.体育(学生日常锻炼、体质健康达标情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地方和校本课程等作为校内组织的考试或考查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
3.以上考试、考查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档案。
(三)综合素质评定
2016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16〕17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并教体字〔2016〕9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6年将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关于2016年优质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