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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太原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2)

2016-06-13 16:41:44悠悠夏天

  二、命题、制卷工作

  2016年中考使用《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试题》;小语种外语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由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十八中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单独组织进行,两所学校要做好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评卷工作及评分标准

  1.太原市2016年中考采用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管理中心和市教科研中心组织实施。

  2.进一步加强评卷工作的管理,要对评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岗位培训,严格评卷工作的流程管理,确保评卷工作严谨、科学、高质量地完成。

  3.评卷教师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管理办法》、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评卷守则及处罚规定》、市教育局《太原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工作实施细则》。

  4.中考评分标准执行《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分标准》。中考结束后(6月22日18:00前),在“太原招生考试网”公布《2016年山西省中考试题与答案》,供学校、教师和考生下载打印。

  5.中考网上评卷工作结束后,成绩数据库信息要制成不可擦写光盘,一式四份。分别由市教育局监察室、基础教育处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份存档。

  四、成绩公布

  2016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太原招生考试网”(http://kszx.tyerc.net/)查阅本人成绩。

  成绩揭晓后,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三日(7月7日—9日)内向县(市、区)招办提出复查申请,由市招考中心进行认真复查,复查结果要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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