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认定工作的安排(2)
四、证书发放
(一)市集中认定工作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请各区教育局艺术教育主管部门将复核后的相关材料(表一,表二及电子版)上报至市认定办公室。
(二)上报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2018年1月19日),各区教育局到市认定办公室,领取本区学生认定证书。
(三)各区教育局领取证书两个工作日内(2018年1月23日)将学生认定证书发到学校,学校确保当日发放到每位学生。
(四)《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由市教委颁发。
五、证书复核
艺术特长生信息录入是由学生所在学校报送到区教育局由各区汇总统一办理,学生及学校有何问题(包括证书的信息修改如学籍号、姓名等)须由学生所在学校反馈到区教育局,并由区教育局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汇总后报到市认定办公室。
证书文字复核程序是由学生按申报程序提出申请,学校到区教育局反馈复核内容,由区教育局汇总后于2018年1月26日统一到市认定办公室办理。
六、咨询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27128910; 河西区教育局:28301651;
南开区教育局:27459981; 红桥区教育局:86513015;
河北区教育局:26288187; 河东区教育局:24141774;
东丽区教育局:24393167-8511;西青区教育局:27399773;
津南区教育局:28398050; 北辰区教育局:26811432;
武清区教育局:60911900; 宝坻区教育局:29262921;
静海区教育局:28942336; 蓟州区教育局:29030821;
宁河区教育局:6957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