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中考直升生推荐方案公布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中学: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深教〔2018〕170号)精神,今年继续在部分学校实行直升生推荐工作。现就加强今年我市中招直升生推荐工作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直升生考核推荐工作是我市中考中招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学校须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运作;各学校要按市招考办的部署,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2018年直升生考核、选拔推荐工作方案,方案需包括选拔直升生的具体条件、考核办法、直升生推荐名单产生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学校直升生选拔考核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的构成等。方案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4月25日前报市招考办。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招考办。
(二)各学校的直升生选拔推荐工作方案报市招考办备案后须在校园网及学校公告栏内公开。
(三)各学校需成立由校长、招生部门、监察部门、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推荐方案、拟录名单等重大事项。
(四)直升工作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选拔推荐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将不符合直升基本条件、品德和学业成绩并不优秀的学生录为直升生,也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直升,严禁用承诺在高一分班给予照顾等手段向学生及家长施压,严禁擅自改变国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计划,变相逼迫成绩优秀学生接受直升。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将通报批评,取消学生的直升生资格,并追究学生所在学校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因学校行为不当,引发不良后果的,校长要承担全部责任。直升生考核选拔工作中违反廉洁规定的,转交监察部门处理。
(五)为加强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区属学校的直升生推荐名单审核把关,并在有关学校的《深圳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直升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上盖章确认。
(六)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请各直升生推荐学校于4月25日前将参与直升生推荐审核的校长、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名单及签名模版(附件3)报送市招考办备案。
(七)为提高直升生工作的信誉和质量,凡被推荐直升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但必须参加中考,其成绩由市招考部门存档备查,同时作为学校直升生推荐工作质量的考核依据。
(八)市招考办将对各学校直升生选拔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学校推荐的直升生名单通过深圳招考网向社会公示一周,受理有关投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