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交大苏州附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2)
6.面试评价
6月24日,学校组建面试专家委员会开展综合面试测评工作,全面考察学生自主能力、学习能力、创新潜能、人格特质、思维品质。
7.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特长等,同时对学生进行以下几方面学业评估。
(1)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初三第二学期一模考试成绩;
(2)面试评价成绩;
8.审核录取
(1)确定合格名单
6月26日,学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排名,按1∶1.5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报苏州市教育局批准,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2)正式录取
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按照比例划定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由学校按苏州市考试院统一公布的综合评价排名顺序,对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序录取。
录取考生在2018年7月1日下午17:00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正式录取不再进入志愿录取,逾期没有报到者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转入志愿录取。
9.监督机制
(1)实行阳光招生。自主招生各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推荐、面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推荐、录取资格。
(2)落实回避制度。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子女、直系亲属申请自主招生报名的,必须回避。
(3)做好监察工作。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园区教育局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监督电话:66681129(园区教育局)、65936122(西交大苏州附中)。
(4)实行公示制度。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将按照苏州市教育局的要求将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综合评价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0.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936297、65936296、65936221
欢迎关注学校2018年招生QQ群(414136477、318017123)
欢迎添加学校微信公众号
学校网址:http://xjdszfz.sipedu.org/
11.附则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我校且中考成绩达到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自主选择进入学校2018级相关班级就读。
(2)本《招生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