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60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石家庄市除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之外各县(市)、区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美术、音乐等)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3—24日,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2.报名方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种信息、数据、获奖情况及上传照片,完成报名。我校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参加测试,通过资格审查入围考生方可下载打印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入围学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测试与面试
1.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于6月27日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测试,时间为6月27日上午9:00—11:00,测试内容为两科:数学、英语。
2.面试:6月27日上午测试结束11:10—12:00在本考场进行,面试主要采用专家现场问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