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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17-06-18 15:32:34紫小涵

  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5〕1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2017〕10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为30人;

  (二)招生范围: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通知,我校招生范围为市内五区以及石家庄所辖县区(市区80%,县区20%)。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身心健康、品质优秀,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2.具有外语特长;

  3.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的学生经家长同意个人自愿申报。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凡是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2017年6月23日,24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http://www.sjy.net.

  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或从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网站登录该平台进行报名同时将个人报名信息打印送达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招生咨询处。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资格审查

  6月25日、26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的报名信息和自荐材料,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确定90名拟入围名单,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

  (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携带中考准考证到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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