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市内三区中考招生政策(2)
(三)指标生和直升生政策
1.指标生政策。
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十五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8所学校普通班招生人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市内三区所有初中学校。指标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线下30分以内(含30分),且四科会考等级成绩达到2B2C以上(含2B2C),作为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学生录取。
2.直升生政策。
青岛二中、青岛五十八中各招收100人,青岛一中、青岛九中各招收50人。初中学校按照分配的名额分别向4所学校推荐。
3.指标生和直升生名额分配办法。
市教育局按8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人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各区应推荐到8所普通高中指标生(含4所学校直升生名额)的总人数。各区教育(体)局根据各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和直升生推荐名额。
2014年市内三区指标生和直升生名额分配
学校(区) | 一中 | 二中 | 九中 | 五十八中 | 十五中 | 十七中 | 十九中 | 三十九中 | ||||
指标生名额 | 其中直升推荐名额 | 指标生名额 | 其中直升推荐名额 | 指标生名额 | 其中直升推荐名额 | 指标生名额 | 其中直升推荐名额 | 指标生名额 | 指标生名额 | 指标生名额 | 指标生名额 | |
青岛实验初中 | 11 | 4 | 20 | 8 | 11 | 4 | 17 | 8 | 11 | 11 | 11 | 1 |
青岛十六中 | 3 | 1 | 5 | 2 | 3 | 1 | 5 | 2 | 3 | 3 | 3 |
|
青岛三十七中 | 11 | 4 | 19 | 8 | 11 | 4 | 16 | 8 | 10 | 10 | 10 | 1 |
青岛三十九中 | 12 | 4 | 21 | 9 | 12 | 4 | 18 | 9 | 11 | 11 | 11 | 1 |
市南区 | 69 | 25 | 122 | 50 | 69 | 25 | 106 | 50 | 65 | 65 | 65 | 6 |
市北区 | 112 | 40 | 198 | 81 | 112 | 40 | 172 | 81 | 105 | 105 | 105 | 11 |
李沧区 | 59 | 22 | 105 | 42 | 59 | 22 | 91 | 42 | 56 | 56 | 56 | 6 |
合计 | 277 | 100 | 490 | 200 | 277 | 100 | 425 | 200 | 261 | 261 | 261 | 26 |
4.指标生和直升生评选推荐办法。
初中学校评选推荐指标生和直升生,从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的学生中评选推荐。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择优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等须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3天。获得直升生资格的学生应参加相应普通高中学校的直升测试。未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第一志愿须报考同一普通高中学校,享受指标生待遇。指标生第一志愿须填报与其指标生资格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
(四)艺体特长生和艺术班录取
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提前公布的2014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调整专业和人数。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若干所学校的特长生报名、测试,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公布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各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已经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放弃特长生资格后其他学生递补方式。获得若干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特长生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不同学校艺术班可相互兼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确定。各学校艺体特长生、艺术班招生简章须同时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和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
(五)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招生政策
“海尔创新班”(简称“海尔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六)青岛六中“创意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创意人才培养班”(简称“创意班”)面向市内三区、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由学校自主提前招生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单独编班,部分寄宿。
(七)青岛九中“爱基金班”招生政策
“爱基金班”在市内三区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免一补”(免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补助)。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市内三区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报名推荐表》(由青岛九中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低保证》或由街道、企业等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其他报名材料到青岛九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