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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市市内三区中考招生政策

2014-03-28 20:30:29初辰

   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74200人,其中市内三区毕业生14600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6800人,其中市内三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200人。[查看原帖参与讨论]
   
    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招生:
   
    (一)志愿填报
   

    1.市内三区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登录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Lwbm.qdedu.netrel="nofollow"/qdbm_xsbm),根据本人意愿,分别完成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含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普通高中填写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写“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二)录取规定
   
    1.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会考科目等级成绩以及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成绩至少2B2C(含2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成绩至少4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
   
    2.录取程序。
   
    市内三区考生录取顺序为:“3+4”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批(简称“3+4”本科)、普通高中批、“2+3”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批。
   
    普通高中按照志愿顺序,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按照报考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
   
    已被“3+4”本科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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