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7.42万人,比去年减少103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本地生源计划数为3.6万人(各区市招生计划表格)。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初中毕业生约1.67万人,比去年减少800人。市内三区和崂山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约为8100人。
项目单位 | 初中毕业生数 | 中职计划数 | 职业学校招生比例 | 高中段普及率 |
市区 | 14682 | 7200 | 50% | 98.1% |
崂山 | 1998 | 930 | 47% | 99.8% |
城阳 | 5530 | 2810 | 52% | 98.0% |
黄岛 | 7100 | 3510 | 50% | 98.9% |
即墨 | 11177 | 5350 | 49% | 98.0% |
胶州 | 8600 | 4128 | 48% | 99.9% |
平度 | 14001 | 6633 | 49% | 97.5% |
莱西 | 6242 | 2990 | 50% | 95.8% |
开发区 | 4897 | 2412 | 50% | 98.5% |
总计 | 74221 | 35963 | 49% | 98.1% |
二、专业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开展专业设置和招生工作。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按照服务产业升级需求、专业错位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防止专业过度重复设置。鼓励中职学校增设服务于蓝色经济、现代农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
三、招生政策
(一)扩大“3+4”试点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进一步扩大“3+4”试点学校及试点专业范围。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将“3+4”列为提前批次录取,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不再将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市。各区市报考“3+4”志愿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
(二)合理确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继续争取省教育厅支持,合理确定“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业覆盖面和招生规模。同时,进一步加强中、高职衔接,充分发挥现有中、高职专业联盟的作用,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三)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3+4”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教育,可采取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鼓励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积极参加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洽谈会,更多地招收中西部地区考生,提高我市职业教育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
(四)推进市内三区和崂山区招生制度改革。
1.继续统筹市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将崂山区所属的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录取等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实行统一招生录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超计划部分不予注册学籍。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校招生纳入市区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