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奉化市中考中招加分政策
关于公布2016年奉化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有关加分项目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通知》(甬教基〔2016〕1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6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继续实施有关加分政策。加分类别分竞赛类加分和政策类加分两大类,考生在竞赛类和政策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加分分值按其中一类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
一、竞赛类加分
(一)省级及以上竞赛加分
1.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指所有项目)或参加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仅限田径、排球、游泳、篮球、健美操、乒乓球、足球七个项目),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2.2013年12月-2016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3.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获一等奖的加8分,二等奖的加6分。
(二)宁波市级竞赛加分
1.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参加宁波市运会或参加由宁波市教育局和宁波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和由宁波市教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仅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排)、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武术、蹦技、体操(艺术体操或健美操)、重竞技(拳击、举重、摔跤、跆拳道、散打、柔道)、水上(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等14个大项],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
2.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参加宁波市教育局或宁波市教育局与宁波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一等奖的加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