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市北仑区中考中招加分政策(2)
2016-04-28 16:28:42摇曳的百合
4.除上述2、3款以外的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时加6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相应证书和相关部队师级政治部(处)、现役军人证件及有关证明,经学校初审后将有关资料汇总造册(附《申报表》、有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交教育局业务科,再由北仑区人武部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革命烈士子女加分由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5.北仑区户籍的双农独女户子女(凭区计生局证明)加1分。
(二)竞赛性加分类
在初中阶段(截止2016年4月30日),参加下列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协办的体育、艺术、科技、劳技、计算机等各类比赛、竞赛活动并获奖(凭荣誉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可视获奖情况酌情加分。具体加分标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