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仑区科学实验操作测评实施办法
2016年北仑区科学实验操作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
《科学》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实验项目由区教研室选取其中10个实验,在测评前十天公布。在测评前一周,由区教研室再选取其中的4个实验为考查必测实验。
二、测评组织
由学校组织对全体初三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测评,原则上要求2天完成。区教研室确定具体日期,并组织力量做好实验考查的巡视工作。测评时统一安排人员到各个学校做好实验考查的巡视工作。首次测评不及格者可申请一次补测,补测在正式测评后一周内完成。测评后要汇总结果。实验操作测评结果在适当途径与场合予以公布,巡视员在实验考查完毕后及时向区教研室反馈各校组织实施的规范情况。
测评前15分钟,每个学生抽取其中一个实验题目,并分批进入相应的测评场所参加测评。每个实验的测评时间为20分钟。
测评由两名监测人员对应7名学生。扣分分值应由两名监测人员共同商定,并在学生的测评试卷上注明扣分点,当场在登记表上记分并签名。
三、测评结果的评定
每个实验总分为20分。其中17-20分可评定为A等,10-16分可评定为P等,0-9分可评定为E等。经补测成绩及格(10分及10分以上)直接评定为P等。
四、考务要求
1.每个学校成立实验考查考务组,安排好主考人员、实验员、联络员、相关管理人员等考务人员。同时请每个学校准备一份纸质的实验考查方案,包括考务组、考场布局安排、监考教师安排、考生名册等;
2.每个学校准备一个候考室;
3.在每个考场黑板上书写考场座位安排;
4.考生7人一组,每一组从1到7号编号,每个实验室门口贴上考查实验名称,每个考桌上贴上桌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