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象山县中考招生加分项目通知
2015-05-18 13:47:18家长帮播报员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成人学校(社区学院)、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充分发展个性特长,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和《关于公布2015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有关加分项目的通知》(甬教基[2015]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学生给予适当加分录取的优惠。现将项目加分办法予以公布。
一、政策类
(一)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县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县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
(二)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仍执行加6分投档优待;
(三)革命烈士子女(凭县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
二、竞赛类
2015年竞赛类加分分信息学、科技和体育艺术三大类别。竞赛类加分考生的条件、范围和分值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