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宁波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通知
2015-03-24 19:30:57ab博士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2015年普通高中各类特长生招生工作、2015年直属普通高中保送招生和定向招生工作的相关通知,具体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5年确定的直属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分值予以公布。
一、政策类
(一)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
(二)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仍执行加6分投档优待;
(三)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