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中考政策出台啦!(3)
5.学业考试实施。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阅卷、成绩评定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海曙、江东、江 北和高新区学业考试的阅卷、成绩评定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英语听力测试播放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技术保障工作,确保英语听力测试顺利进 行。学业考试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阅卷结束后,成绩下达学校,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 出,由学校汇总向当地中招办申请复查。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6.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2015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优质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应为1A3P及以上等第,推荐保送生应为2A2P及以上,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为4P及以上等第。科学实验考查由各地中招办牵头,教研部门具体实施,学校和仪器装备部门配合,时间各地自定。2015年新招收的初一学生,采用新的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指导方案另行下发。各地要创造条件,逐步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中段招生建立更紧密的挂钩。
7.志愿填报与录取。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要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具体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由各县(市)区自定。
8.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推荐招生。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是指在招生区域内社会公认度高,教育质量卓越的示范高中。各地应本着有利于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和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原则,做好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招生工作。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总额的50%,其中85%的名 额原则上以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其余名额可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保送推荐工作要体现方案科学、程序 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提高公认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学校要以学生平时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不公开排队, 不加重学生负担。被保送学生需参加区域统一的规范性测试,录取率不低于80%,考试说明将在宁波教科网上公布。文综、理综测试试卷难度系数应控制在0.65以上,试卷由市教育考试院或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命制,全市保送生考试时间统一在5月24日, 上午9:30—11:30测试文科综合(语文、英语),分值为150分;下午13:00—14:40测试理科综合(数学、科学),分值为150分;下午 15:10—16:10测试社会政治,分值为100分。社会政治试卷难度系数为0.75左右,采取开卷、半开卷形式,测试结果以A、P、E等第呈现,A等 比例在50%左右,E等比例不高于3%。社会政治科目测试结果为E等的,不予保送。保送生同分录取时,社会政治成绩A等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