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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七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2)

2017-01-03 11:12:34合肥七中


  五、报名程序

  凡具备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学生,于5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来合肥七中高新校区教务处报名(联系电话:65797005,65797010,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与方兴大道交口)。5月18日在合肥七中校园网上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学校和条件,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考核及认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核。

  考核时间:5月21日上午9点,组织科技类、体育类特长生专业考核。

  考核地点:合肥七中高新校区

  七、审核公示

  5月26日,将本校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合肥七中校园网上进行公示,5月29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专业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

  八、志愿填报

  凡公示无异议的专业考核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自愿填报合肥七中提前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提前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九、录取

  按照我校2016年特长生招收计划数,根据考生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为我校统招生计划。

  所有特长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十、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如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将不参加特长生的录取。

  3、凡在特长生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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