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皖教办〔2016〕7号)、《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精神,稳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招”)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9%以上。
三、考试
(一)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1.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科目分值为:市区体育50分,理科实验操作10分;各县(市)的体育、理科实验操作科目分值由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试由市、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英语口语考试。市区英语口语考试5分(不计入总分)。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市区考生须凭残疾人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等向初中毕业学校申请,并填写免试申请表,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无误后报中考报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6月5日前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统一考试时间
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
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