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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区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

2012-08-23 13:06:22合肥中考网编辑

  (二)有关说明

  1、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收的考生按照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和择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安排到3所学校学习。报考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的考生,须服从3校均衡派位。

  2、一中与32中、51中,六中与二中、17中,八中与三中、35中,七中与13中、安大附中,九中与26中、科学岛实验中学,十中与11中、安农大附中分别结成共建对子,实行共建招生。

  3、报考合肥外国语学校(二中)等3所学校外语特色班,考生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具体条件由各校自主设定;报考二中等17所学校艺术特色班,考生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的80%,且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报考11中等9所学校体育特色班,考生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的80%,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90%。

  5月14日前,有关学校外语特色班录取条件、艺术特色班专业测试方案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各校原则上于6月21-22日举行艺术特色班专业测试。

  4、为强化特色,二中试行提前自主录取美术特色班学生60人。5月14日前,学校须将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公布。

  5、合工大附中、中科大附中、安大附中、安农大附中、科学岛实验中学等高校附中单位子女与社会考生分别录取。考生报考前要向学校详细咨询有关事宜。

  6、一中面向全省自主招生400人,八中中美课程班面向全省招收90人,市特教中心综合高中面向全省自主招生100人。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7、经省教育厅同意,台胞林汉克先生资助的长丰一中“宏志班”、台湾爱心第二春文教基金会资助的168中学“珍珠班”今年继续面向全省分别招生50人。考生可直接咨询招生学校(长丰一中:0551-6671236,168中学:0551-2327199、3851533)。

  8、普通高中志愿表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志愿表须在规定时间按时上报,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再更改志愿。

  四、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其中录取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参照普通高中要求。政策性加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

  普通高中录取确定两条最低分数线,即“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市区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对达到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将按照招生志愿顺序和计划数,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批次择优录取。招生实行计算机录取,根据考生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按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课统一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

  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以及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分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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