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合肥中考网8月23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皖教办〔2010〕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本市(市区,下同)户口的应届、2009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省示范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在我市初中毕业学校就读且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并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享受与我市户口考生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录取普通高中后,在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为17500人(含部分学校外地招生计划),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3。
今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招收适量择校生。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收择校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
三、报考志愿及说明
(一)志愿设置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即“知分填志愿”。共设计5个批次10个志愿,每个批次2个志愿。
第一批次: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
该批次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
第二批次:五中、七中、九中、十中、合工大附中等5所省示范高中,168中学、中科大附中。
该批次5所省示范高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168中学、中科大附中2个志愿不分统招、择校志愿(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不单列招生计划,下同)。
第三批次:各共建实验班,合肥外国语学校(二中)、安大附中英语班、世界外国语学校日语实验班。
该批次合肥外国语学校(二中)、安大附中共建班及英语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其他共建实验班、世界外国语学校日语实验班2个志愿不分统招、择校志愿。
第四批次:三中、11中、13中、26中、17中、32中、51中等7所市示范高中,安农大附中、科学岛实验中学等2所高校附中,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润安公学、世界外国语学校、光华学校、剑桥学校、大志高中、育英高中、百花高中、高升学校等8所民办高中。
该批次市示范高中、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安农大附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8所民办高中、科学岛实验中学不分统招、择校志愿。
第五批次:八一学校、新明高中等2所民办高中,二中等17所学校艺术特色班,11中等9所学校体育特色班。
该批次均不分统招、择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