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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中考志愿填报百科问答(6)

2013-05-28 23:51:02中考网小编

 
  注销补录问答
  四十一、普通高中的补录如何进行?
  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报到而留有空余学位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征集志愿进行统一补录。具体做法是:在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www.gzzk.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原录取最低分数,各学校补录范围由补录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凡未被录取、学业考试成绩在有关普通高中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且在补录范围内的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补报志愿,市招考办将根据考生志愿先后、按学业考试成绩高低进行投档录取。
  
  四十二、中职学校的补录如何进行?

  市招考办将于7月末在广州招考网公布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和因部分新生不报到注册造成计划有缺口的中职学校以注册入学的形式进行补录工作。
  
  四十三、怎样进行注销和补录?

  (一)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不能退档。
  2.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而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学生,视作本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公布补录计划,通过征集志愿进行统一补录。
  以上情况的注销、补录安排在第三批以后进行。
  (二)中职学校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公办择校或民办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可在7月17-18日期间(普通高中补录结束后,中职统一投档录取前)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2.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并要求参加其他中职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注销录取处理。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要求入读该校的落选生、参加了学业考试但未报名参加统一录取(无填报志愿)的考生、已注销录取并要求参加补录的考生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凡不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8月31日中招录取系统将自动把这部分考生回收归库。
  
  注册报到问答
  四十四、今年录取的新生注册报到时间有什么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在统一录取时间(即7月8—11日)录取的新生(含民办)必须于7月14日前(即普通高中补录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中职学校在统一投档录取时间(即7月19-20日)录取的新生,须在7月26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各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注册报到,具体时间详见各校《新生注册报到须知》。如不按时注册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注销其录取结果不保留学位。
  
  
  贫困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四十五、我市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具体政策、免费对象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广州市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1〕38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贫困家庭学生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1〕68号)精神,分别从2010年和2011年秋季起,对广州市贫困家庭的学生入读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费教育。
  一、免费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
  (一)具有广州市户籍;
  (二)具有广州市普通高中(含公办、民办)学籍或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含市属及区、县级市属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中职部、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籍;
  (三)持广州市民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或市总工会核发有效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下简称“六证”)以上有效证件之一。
  二、免费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中:免收普通高中“一费制”普通生学杂费,学杂费以外的费用不属于免费范围,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50元,对在民办高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二)中职学校:入读广州市公办中职学校的,免收学费和实习实验费;入读民办中职学校的,按免学费补助标准2500元/人/年给予补助,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其他费用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十六、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福彩助学资格?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印发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2011〕328号),从2011年起,贫苦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满足以下条件还可享受福彩公益金资助:1.广州市户籍;2.持上述“六证”或父母或本人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上有效证件之一;3.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被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将在入学当年享受到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元。
  
  四十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何申请免学费和福彩助学资格?
  符合上述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中考升学报名期间5月2-7日在广州市高中阶段招考服务平台提出网上资格申请,并录入所持证件信息。尚未在报名期间提出资格申请的,考生须在9月1日前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当学年不享受免学费或资助,需待下学年在就读学校办理申请。免学费资格每学年核定一次。
  资格审核:持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考生资格由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在招考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考生资格由市总工会在招考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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