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中考志愿填报百科问答
广州中考网:2013年广州中考志愿填报即将开始,大部分考生或许已经做好要填报哪所学校的准备,但关于填报的具体细节,如志愿填报程序如何?志愿是否必须填完?如何避免被他人修改志愿?等等问题考生、家长们又知之多少?中考网为大家整理了官方发布的关于志愿填报的众多问答。耐心看完这份志愿填报问答,你对广州中考网就能了如指掌了。
报考范围问答
一、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有哪些学校?
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有:普通高中(含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高职(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下同)、教育系统职业学校(含广州市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和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区、县级市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和民办职业技术学校,省属的公办和民办职业技术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业学校(即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技工学校)。除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外,其他学校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二、面向全市考生招生的学校有哪些?
1.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协和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下同。
2.31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89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省二师番禺附中、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花都新华中学、增城中学、新塘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下同。
3.民办普通高中。
4.中等职业学校。
三、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有一定的规定,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严格按以下规定填报:
(一)学籍和户籍在我市12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学校和31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还可报考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的区(县级市)属的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二)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三)根据《番禺区南沙区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协议书》约定,户籍(或学籍)在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原属番禺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下简称“三镇”)的初中毕业生,除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还可同时报考南沙区和番禺区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且均视为本区考生。
户籍(或学籍)在番禺区的初中毕业生,仍可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报考三镇所辖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南沙东涌中学、南沙东涌镇鱼窝头中学、南沙大岗中学)。
各区县应届生报考范围细分见下表:
考生类别 | 学籍所在区 | 户籍所在区 | 志愿填报范围 |
应届毕业生 | 荔湾、越秀、海珠、天河、黄埔、萝岗、花都、番禺、增城、从化 | 荔湾、越秀、海珠、天河、黄埔、萝岗、花都、番禺、增城、从化 |
1.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和31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高中(跨区生为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高中)。 3.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 4.各类中职学校。 |
应届毕业生 | 番禺区 | 全市12区(县级市) |
1.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和31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 2.番禺区的其他公办高中和三镇所辖高中(跨区生为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高中)。 3.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 4.各类中职学校。 |
应届毕业生 | 南沙区(三镇除外) | 全市12区(县级市) |
1.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和31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 2.南沙区的其他公办高中,含三镇所辖高中(跨区生为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高中)。 3.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 4.各类中职学校。 |
应届毕业生 | 三镇(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大岗镇) | 全市12区(县级市) |
1.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和31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 2.南沙和番禺区的其他高中(跨区生为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高中)。 3.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 4.各类中职学校。 |
四、异地借读生、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 --- 全市12区(县级市) 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 全市12区(县级市) --- 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非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 全市12区(县级市) --- 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以外,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 --- 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以外,报考范围与其居住地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五、什么是跨区生?怎么理解?
有广州市户籍与应届学籍,但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考生,叫“跨区生”,须办理跨区申请手续。
例如: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天河区的考生,当他办理了跨区手续以后,其填报志愿只能随有天河区学籍与户籍的考生一样,可以填报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学校、31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高中和天河区属的其他公办高中,以及全市民办高中和各类职业类学校,而不能同时填报其他区属的面向本区招生的普通公办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