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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东营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公布(2)

2025-04-07 22:21:29中考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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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安排

  1.考查科目。5月15日前,初中学校完成对考生考查科目的考查,考查结果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8日前将考查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5月20日前,教育主管部门将考查结果录入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

  2.考试科目。文化课科目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6日;信息科技考试、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点原则上安排在普通高中学校,考场须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具体考务要求按照《2025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实施细则》(另文印发)执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所属初中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目考试的,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通知2015-23)有关规定办理。5月15日前,教育主管部门将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考生的有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底前将名单发至各考区。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及格的,发放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课考试评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采取题卡分离、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

  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公布折算后成绩,七年级地理及八年级历史、生物科目公布原始分数;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转化为等级公布。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总评分为A、B、C、D四个等级。202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总评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的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达到B等及以上的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过程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总评等级择优录取。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范围、对象和计划

  1.普通高中学校。全市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同步招生政策,招生对象为具有招生范围内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辖区内初中学校招生,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下同)面向中心城区区域(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招生。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高中部面向东营港所属初中学校招生,也可面向中心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过渡期(2024-2027年)后,面向东营港所属初中学校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2.初中后职业教育。主要招收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生有关规定的其他生源。其中,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收学籍注册地为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2。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职招生对象、计划另文下达。

  (二)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1.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只填报公办学校或只填报民办学校,也可兼报公办、民办学校;考生志愿分为普通志愿及艺体特长志愿。各初中学校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分为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可以兼报。第一批次在东营市第一中学或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选择一个志愿学校填报,不得兼报。第二批次在东营市第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仅限音美特长生报名,下同)、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高中部中选择填报,考生可以选择所有志愿学校填报,也可选择部分志愿学校填报,考生所填普通志愿为平行志愿。

  艺体特长考生可兼报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也可只填报艺体特长志愿。第一批次艺体特长志愿限报一个,兼报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的,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应为同一志愿学校。第二批次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均可填报一个志愿学校或多个志愿学校。

  初中学校负责考生志愿信息网上录入,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信息数据库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后不得修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交市教育局。

  2.初中后职业教育。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与普通高中志愿一并填报,填报志愿时需同时签署《报考知情同意书》。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职志愿在普通高中录取完成后通过全市初中后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填报。

  (三)招生类别及组织实施

  1.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特色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

  (1)特色招生。2025年普通高中特色招生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及体育类。各类专业成绩满分均为400分,由招生学校根据特色招生计划及报考人数划定各类特色招生专业录取资格线。4月20日前,招生学校制定本校特色招生专业测试内容及实施办法,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4月23日前,招生学校将参加本校特色招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4月26日至27日,有关县区、中心城区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审定的特色招生专业测试实施办法组织专业测试。4月29日至30日,中心城区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审定的特色招生专业测试实施办法组织专业测试。各学校考生名单、考生专业成绩及确定的专业录取资格线于4月30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备案。

  (2)指标分配招生。全市指标分配招生学校为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河口区第一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河口分校)、垦利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垦利校区)、广饶县第一中学、利津县高级中学。招生学校按照初中学校报考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将年度招生计划60%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须是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转入学生须在2024年3月15日前转入并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以上、各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的考生。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指标生资格审核,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要具体到每个班级,经班主任、教务主任(或年级组长)、校长签字确认,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3)统一招生。按照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含有多种招生类别的普通高中在完成特色招生、指标分配招生后,统筹剩余招生计划组织实施。

  2.初中后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职招生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2025年东营市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另文下发)组织实施。

  (四)录取

  1.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采取网上录取的方式,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为依据,参考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含有多种招生类别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特色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的顺序进行。考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再进行普通高中录取。

  (1)特色招生录取。根据学校特色招生计划,在达到志愿学校相应专业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测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音乐、美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占4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占6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40%(音乐、美术类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原始分÷400×770×40%+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60%;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原始分÷400×770×60%+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40%)。若特色招生录取不满计划,剩余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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