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中考网-全国站

中考网

2022年四川成都中考招生考试实施政策(2)

2022-01-09 12:38:37成都市教育局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22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学包括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试卷要求和计分办法

  1.试卷要求及构成

  中考各科试卷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五育并举”,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教学、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题(包括副题、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英语听力U盘,下同)和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评分标准以及评卷过程中依据评分标准制定的评分细则在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启用后3年内作为不得公开的内部材料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成绩公布后作为内部材料管理。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分A、B卷,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A卷包括听力考试30分),B卷满分为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为85分,实验操作部分为15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为85分,实验操作部分为15分)。各科笔试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2.计分办法

  考生的成绩包括毕业成绩和升学成绩。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成都市教育局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710分,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同时,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缺考0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一位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区(市)县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四、评卷

  全市实行统一远程网上评卷。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区(市)县组织实施,按统一标准设置、管理评卷点。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核。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教函〔2019〕95号)的要求,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在九年级下期(4月中旬以前)完成。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依据。

  六、志愿填报

  成绩公布后,各区(市)县招考机构、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考生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升学区域为“5+2”区域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所有升学志愿;其余升学区域的考生在网上填报第一批次志愿、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志愿以及中职学校志愿,其他志愿填报按当地要求执行。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后,一律不再填报、更改志愿。

  报考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方法报考外,还可直接到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七、指标到校生

  2022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八、投档及录取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8〕4号)的要求,全市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录取模式,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和有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一)录取批次

  1.“5+2”区域

  “5+2”区域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按先后顺序分三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第一批:按先后顺序分为7类,依次是第1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第2类“青少年航空实验班”;第3类“指标到校生”;第4类“校园足球班”;第5类“艺体特长生”;第6类“面向成都市非‘5+2’区域招生计划”;第7类“项目班”,包括公办普通高中项目班、民办普通高中项目班以及郊区新城部分普通高中面向“5+2”区域招生计划。本批次录取中,实行依次投档、顺位替补,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的录取。

  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经批准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

  第三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职普融通班、中职学校。本批次学校可兼报,其中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单设志愿、同时填报,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

  2.其他招生区域

  其他招生区域录取批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特别策划更多
进入特别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