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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商丘市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政策公布(5)

2019-06-11 16:09:49中考网整理


  (四)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市直初中学校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中招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市直初中学校要按照《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19〕225号)要求,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妥善保管相关佐证材料,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七)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八)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扶贫专项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推进教育机会公平,今年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扶贫专项计划,即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2%的的招生计划,面向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行定向招生。享受扶贫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由各县(区)中招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各县(区)务必于6月20日前将享受扶贫专项计划考生的名单报我局中招管理部门。扶贫专项计划以县(区)为单位集中使用,只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九)健全招生考试诚信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广大考生认真填写《2019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书纸质版须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交学校留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教育部门的形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为当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中招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各中学校长为具体责任人。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由许家林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科长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商丘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先领同志兼任。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保密、监考、扫描、评卷、巡考的招生考试人员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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