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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厦门市中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9-05-28 17:29:15中考网编辑

  2019年厦门市中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厦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福建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从2021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符合厦门实际、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性质与功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2.考试科目与内容。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英语另设口语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各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教育部课程标准制定的《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用于指导教师开展日常教学与复习备考,提供考试命题与教学评价依据。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考试命题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

  3.考试方式与组织。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体育与健康实行基本知识笔试和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现场测试,笔试和测试的内容、项目、方法,根据《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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