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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锦州市中考考试工作通知发布(4)

2019-05-27 14:31:16中考网编辑


  十、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中考工作的重要性,要在政策、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要认真做好中考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逐级、逐环节落实责任制,确保试卷命制、运输、发放、回收等各管理环节的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考区周边环境的检查和整治力度,预防和打击各种形式的考试舞弊,尤其是高科技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2.要进一步发挥中考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导向作用,维护中考工作秩序和安全。要加强对命题工作的检查指导,制定严格的命题、审题和阅卷制度,完善各种管理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泄密等事件。

  3.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务管理和督察巡查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考区、考点负责人,监考人员和巡查人员的工作职责;一旦出现试卷泄密、丢失,考纪不严,考场失控,发生治安案件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做好中考期间值班工作。我局在基础教育科设立中考工作总值班室,并建立日报告制度,以加强对中考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设立值班室,安排好值班人员,及时向总值班室沟通、报告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值班工作。

  请各县(市、区)于6月5日前将本地值班室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并于考试结束两日内将本地中考考区、考点、考场、考生数等数据信息(详见附件)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值班电话:2121405,2126878。

  5.市教师进修学院在中考结束后开展评价工作,对试题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试题分析报告,于8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6.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适时汇报考试管理工作,并将考试管理工作总结于8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佟德文,联系电话:2121405,传真:2126878,电子邮箱:tdewen@126.com。

  十一、本通知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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