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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考改革:将实行“两考合一”“全科开考” (2)

2017-11-29 11:24:36中考网编辑


  7.考试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市(州)要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02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各地和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

  3.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搜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依据写实记录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记入综合素质档案。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4.结果运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择优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评价实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借鉴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市(州)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研究制定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03

  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试点具体任务包括两项,一是计分科目的构成。要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计分科目。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要避免人为设定不同等级学生的比例和名额,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结合近年来各地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经市(州)申报,专家论证审核,决定在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要制定试点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各地要立足实际逐步改革过渡,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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