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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咸宁中考考试说明之数学

2017-05-26 10:54:18中考网编辑

  一、考试性质:

  初中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是由合格的初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二、指导思想:

  1.初中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是为高中招收新生而举行的选拔性考试.命题依据为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

  2.命题要遵循“有助于高中选拔人才,有助于初中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确保科学、规范.

  3.命题要结合我市数学教学实际,有利于贯彻课程标准,考查考生进入高中继续学习数学的能力.命题注重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水平.

  4.坚持稳定为主,着力内容创新.注重命题试题基础性、实践性、创新性、多样性和选择性,具有一定的探究性和开放性.重点考查学生对核心数学概念、思想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既要考查考生的共同基础,又要满足不同考生的选择需求.

  5.试卷应具有较高的效度、信度,适当的难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考试内容

  考试教材选用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数学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通过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九年级《数学》(各年级分上、下册,共6册,修订版).

  数学学业考试应以《数学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四大学习领域,即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的内容为依据,主要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体验.

  1.关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1)了解数的意义,理解数和代数运算的算理和算法,能够合理地进行基本运算与估算;能够在实际情境中有效地使用代数运算、代数模型及相关概念解决问题.

  (2)能够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几何对象的有关性质;能够使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几何对象的大小、位置与特征;能够在头脑里构建几何对象,进行几何图形的分解与组合,能够对某些图形进行简单的变换;能够借助数学证明的方法确认数学命题的正确性.

  (3)正确理解数据的含义,能够结合实际需要有效地表达数据特征,会根据数据结果做合理的预测;了解概率的涵义,能够借助概率模型或通过设计活动解释事件发生的概率.

  2.关注“数学活动过程”

  包括数学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思维水平,对活动对象、相关知识与方法的理解深度;从事探究的意识、能力和信心等。也包括能否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等活动获得数学猜想,并寻求证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否使用恰当的语言有条理地表达数学的思考过程.

  3.关注“数学思考”

  “数学思考”是指学生在数感与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意识、推理能力、应用数学的意识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1)能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

  (2)能够使用符号表达数量关系,并借助符号转换获得对事物的理解;

  (3)能够观察到现实生活中的基本几何现象;

  (4)能够运用图形形象地表达问题、借助直观进行思考与推理;

  (5)能意识到做一个合理的决策需要借助统计活动去收集信息;

  (6)面对数据时能对它的来源、处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的推测性结论做合理的质疑;(7)能正确地认识生活中的一些确定或不确定现象;

  (8)能从事基本的观察、分析、实验、猜想和推理活动,并能够有条理地、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

  4.关注“问题解决能力”

  (1)能从数学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并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

  (2)具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基本策略;能合乎逻辑地与他人交流;

  (3)具有初步的反思意识.

  5.关注“对数学的基本认识”

  形成对数学内容统一性的认识(不同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不同数学方法之间的相似性等);深化对数学与现实或其他学科知识之间联系的认识等等.

  (二)考试要求

  初中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根据普通高级中学对文化素质的要求,重点是考查学生基础知识(指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要求的七~九年级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包括基本的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和基本技能,全面考查学生的基本数学素养和进入高一年级进一步学习的潜能。在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特别是学生创新精神、应用意识和实践能力,增加情境性、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试题.将知识、能力和学生的数学素养融为一体.要重视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空间观念的考查.

  1.《数学课程标准》规定了初中数学的教学要求

  (1)使学生获得适用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数学知识,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和必要的应用技能;

  (2)初步学会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观察、分析现实社会,解决日常生活和其他学科学习中的问题,增强应用数学的意识;

  (3)体会数学与自然及人类社会的密切联系,了解数学的价值,增进对数学的理解和学好数学的信心;

  (4)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情感态度和一般能力方面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2.《数学课程标准》阐述的教学要求具体分以下几个层次

  知识技能要求:

  (1)了解: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2)理解:能描述对象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对象与相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去.

  (4)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过程性要求:

  (5)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感受.

  (6)体验(体会):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

  (7)探索:主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或与其他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这些要求从不同角度表明了数学学业考试要求的层次性.

  (三)具体内容与考试要求细目列表

  (表中“目标要求”栏中的序号和“(二)2.”中的规定一致)

  具体内容知识技能要求过程性要求

  (1)(2)(3)(4)(5)(6)(7)

  数与式有理数的意义,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

  相反数、绝对值的意义√

  求相反数、绝对值,有理数的大小比较√

  乘方的意义√

  有理数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混合运算(三步为主),运用运算律进行简化运算√

  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问题√

  对含有较大数字的信息作出合理解释√

  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及其表示√

  用平方运算求某些非负数的平方根,用立方运算求某些数的立方根,用计算器求平方根与立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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