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柳州中考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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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柳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标准
●思想品德
1.道德品质
A等:(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2)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助残;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3)关心集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B等:(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2)平等待人,尊敬师长,能与同学搞好团结。(3)能按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尚能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能讲信用,不做损人利己的事,知错能改。
C等:(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能参加劳动,但意识不强。(2)知道要尊敬师长,但有时有不尊敬师长的言行,与同学关系不够融洽。(3)基本能参加集体活动,但不够热心;有时有不诚实、失信的言行,但尚能听从劝说,改正错误。
D等:(1)经常逃避集体劳动。(2)常有不尊敬师长的言行,与同学关系紧张。(3)不认真参加或经常缺席各项集体活动,有三次以上严重有损集体荣誉的事;为人不守信用,言行不一,有错误不听人劝说。
2.法纪观念
A等:(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2)维护公德,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有益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B等:(1)有法纪观念,基本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2)基本能维护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有环保意识,爱护有益动物。
C等:(1)基本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但法纪观念不够强,有时进入营业性网吧;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但经劝说能改正。(2)对社会公德缺乏认识,有时不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环保意识较差,不够关心爱护有益动物。
D等:(1)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法纪观念淡薄,经常进入营业性网吧;曾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处分。(2)社会公德的观念差,常不遵守公共秩序,不爱护公物,环保意识差。
●公民素养
3.自我意识
A等:(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严格要求自己,有上进心;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2)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保持心理健康。
B等:(1)有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的意识,基本能严格要求自己,有上进心;较少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有维护学校良好秩序意识。(2)一般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心理基本健康。
C等:(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的意识不强,有时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学校良好秩序意识不强,有时在教室、宿舍打闹,影响他人,经教育能改进。(2)有时不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心理素质较差,经教育有改变。
D等:(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的意识淡薄,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有损害学校良好秩序的行为,影响他人的学习、生活,曾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2)不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心理素质较差。
4.责任感
A等:(1)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学校、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三年内不少于三次。(2)对个人行为负责,有责任心,对不良的言行能提出自己的看法,有斗争精神。
B等:(1)基本上能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学校、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三年内不少于二次;(2)对个人行为负责,有一定的责任心;对不良的言行,也能提出自己的看法,有一定的斗争精神。
C等:(1)尚能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学校、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次。(2)但责任心不够强;对不良的言行,缺乏斗争精神,经教育劝说,尚能改正。
D等:(1)不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学校、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2)对个人行为缺乏责任心,对不良的言行,缺乏斗争精神,有违反校规的行为,经教育改变不大。
●学习能力
5.学习态度
A等:(1)有学习的愿望和兴趣,积极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2)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B等:(1)学习态度端正,能按要求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养成一定的良好学习习惯。(2)不用人督促,基本能认真预习、复习,能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C等:(1)能按时到校学习,但学习热情不高,良好的学习习惯还未能养成。(2)需有人督促才能进行预习、复习,基本能按时完成作业。
D等:(1)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旷课,学习无计划。(2)经常不能完成学习任务。
6.学习能力
A等:(1)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质量;(2)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在其他有关能凸现个人特长的活动中获奖(具体操作按市教育局招院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B等:(1)上课能专心听讲,能参加讨论,也能发表见解,基本能运用一定的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质量。(2)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能进行一定的反思;基本能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分析并解决问题。
C等:(1)上课基本能听讲,有时也能发表见解,但不善于运用一定的学习方法来提高学习质量。(2)不善于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不善于独立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去分析并解决问题。
D等:(1)上课不专心,不能发表学习上的见解;(2)没形成学习反思的习惯,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
平时成绩:由7-9(上)年级五个学期期末成绩的总平均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按百分制计算,80分以上为A等,70-79分为B等,60-69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交流与合作
7.参与态度
A等:(1)积极参与课内外各种合作形式的活动,尊重并理解他人。(2)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友善,讲普通话。
B等:(1)能按要求参与课内外各种合作形式的活动,基本能懂得尊重并理解他人。(2)在公共场合能使用礼貌用语,态度较友善,能用普通话与人交流。
C等:(1)基本能按要求参与课内外各种合作形式的活动,尊重与理解他人的意识不够强。(2)在公共场合基本能使用礼貌用语,一般能用普通话与人交流。
D等:(1)较少参与课内外各种合作形式的活动,不懂得尊重并理解他人。(2)使用礼貌用语较少,与人交流态度较差。
8.合作能力
A等:(1)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2)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B等:(1)与人合作能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2)能按要求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式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C等:(1)与人合作基本能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有时也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2)基本能按要求运用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他人合作。
D等:(1)与人合作较少能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自由散漫,不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2)合作能力差,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不顾及他人。
●运动与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