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中考数学说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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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证明):综合使用已掌握的对象,选择或创造适当的方法解决问题.
数学活动水平的过程性目标分成三个不同层次:经历(感受,尝试);体验(体会);探索.具体涵义如下:
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感性认识.
体验(体会):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主动认识或验证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
探索: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理解或提出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发现对象的特征及其与相关对象的区别和联系,获得一定的理性认识.
(五)考试内容与要求
以下对《数学课程标准》中,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的具体考试内容与要求分述如下:
1.数与代数
考试内容:
数与式:有理数,实数,代数式,整式与分式;
方程与不等式:方程与方程组,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函数:函数,一次函数,反比例函数,二次函数.
考试要求:
有理数:
(1)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能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2)借助数轴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掌握求有理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的方法,知道的含义(这里表示有理数)。
(3)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以内为主)。
(4)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能运用运算律简化运算。
(5)能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实数:
(1)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数的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
(2)了解乘方与开方互为逆运算,会用平方运算求百以内整数的平方根,会用立方运算求百以内整数(对应的负整数)的立方根,会用计算器求平方根和立方根。
(3)了解无理数和实数的概念,知道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能求实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
(4)能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5)了解近似数,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用计算器进行近似计算,并会按问题的要求对结果取近似值。
(6)了解二次根式、最简二次根式的概念,了解二次根式(根号下仅限于数)加、减、乘、除运算法则,会用它们进行有关的简单四则运算。
代数式:
(1)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
(2)能分析具体问题中的简单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
(3)会求代数式的值;能根据特定的问题查阅资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会代入具体的值进行计算。
整式与分式:
(1)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包括在计算器上表示)。
(2)理解整式的概念,掌握合并同类项和去括号的法则,能进行简单的整式加法和减法运算;能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其中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之间以及一次式与二次式相乘)。
(3)能推导乘法公式:;,了解公式的几何背景,并能利用公式进行简单计算。
(4)能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利用公式不超过二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
(5)了解分式和最简分式的概念,能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质进行约分和通分;能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
方程与方程组:
(1)能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方程,体会方程是刻画现实世界数量关系的有效模型。
(2)经历估计方程解的过程。
(3)掌握等式的基本性质。
(4)能解一元一次方程、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
(5)掌握代入消元法和加减消元法,能解二元一次方程组。
(6)*能解简单的三元一次方程组。
(7)理解配方法,能用配方法、公式法、因式分解法解数字系数的一元二次方程。
(8)会用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判别式判别方程是否有实根和两个实根是否相等。
(9)*了解一元二次方程的根与系数的关系。
(10)能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方程的解是否合理。
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1)结合具体问题,了解不等式的意义,探索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2)能解数字系数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会用数轴确定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的解集。
(3)能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解决简单的问题。
